今天薛城区教体局召开全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会议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招生范围、报名时间公布

薛城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报名须知
您好,为方便您及时了解我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报名相关事宜及报名流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区级政策发布。8月13日,区教体局召开全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并通过区政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招生政策及咨询电话。(二)各学校发布招生简章。8月13日,各招生学校制定的招生简章经区教体局审核后,向社会发布。8月14--18日,适龄儿童父母依据儿童身份证号注册报名账号,并完成信息采集和填报学校(8月14日8:00至8月18日23:00)。8月18日23:00以后网络注册停止。8月16--22日,招生学校对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核。适龄儿童父母可随时登录查看报名审核状态。对于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父母依据提示信息完善报名资料。8月23日至24日,适龄儿童父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和入学须知,并打印录取通知书。对于无法自行进行网络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可电话咨询或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招生学校,由工作人员协助完成。非起始年级转学报名时间、报名程序等由各招生学校确定后,一并在招生简章中发布,并由各招生学校组织线下报名。(一)明确小学入学年龄。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和学龄人口变动趋势、教育资源供给等情况,确定2021年秋季开学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年龄的审验依据为户口簿。适龄儿童需要延缓入学的,由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期间到招生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薛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延缓入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延缓入学。(二)学区划分。我区按照“全覆盖、无盲点、便民生”的原则,充分考虑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整体上相对就近入学。各学校招生范围见附件1:《薛城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信息公开》。(三)招生类型及报名条件。2021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共设置5种招生类型。具体如下:(1)适龄儿童具有薛城区(或高新区)户籍,且户籍跟随父母。适龄儿童父母须有学校招生范围内的常住户口和房产,且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尚未办理不动产证的,可提供网签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等相关材料。(2)适龄儿童具有薛城区(或高新区)户籍,且适龄儿童随父母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房产部门产权登记信息为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适龄儿童与父母户籍同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3)原有房产因拆迁改造而搬迁,且户籍登记地址与拆迁前房产地址一致的,可按拆迁安置协议中规定的安置地点所在片区报名入学。报名时提供户口簿、拆迁安置协议等材料。适龄儿童具有薛城区(或高新区)城区户籍,但适龄儿童父母无房产的,可提供户籍材料及实际居住证明等材料,到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报名。3.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区户籍,有房产)。外来经商务工人员是指在薛城区(或高新区)经商或务工且实际居住,户籍不在薛城区(或高新区)的人员。已申领居住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居住证地址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1)适龄儿童父母于2020年8月31日前在薛城区(或高新区)投资经商,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并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2)适龄儿童父母于2020年8月31日前在薛城区(或高新区)实际入住并连续务工,且参加社会保险的。 4.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区户籍,无房产)。外来经商务工人员是指在薛城区(或高新区)经商或务工且实际居住,户籍不在薛城区(或高新区)的人员。已申领居住证和房屋租赁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居住证地址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1)适龄儿童父母于2020年8月31日前在薛城区(或高新区)投资经商,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并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2)适龄儿童父母于2020年8月31日前在薛城区(或高新区)实际入住并连续务工,且参加社会保险的。 进城经商务工人员是指具有薛城区(或高新区)户籍,在城区经商或务工且实际居住的人员。已申领房屋租赁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到定点学校申请入学:(1)适龄儿童父母于2020年8月31日前在城区投资经商,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并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2)适龄儿童父母于2020年8月31日前在城区实际入住并连续务工,且参加社会保险的。(1)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区教体局审核后,由区教体局统一协调入学。(2)提交的不动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房屋用途须为住宅。购置期房,并未交付入住的,不作为入学依据。(3)对于无法提供正式手续的报名资料,需提供辅助性佐证材料。辅助性佐证材料的范围由各招生学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4)对于线下报名或线下提交材料的,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佩戴口罩、“三码查验”、体温检测等工作。对于中高风险地区返枣人员、密接人员、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一律不准到现场办理报名事宜,可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远程协助完成报名事宜。(5)定点学校的确定。参照城区学校布局规划、学校办学规模及随迁人员的分布状况,按照1所定点学校对1-2所热点学校的模式,由定点学校承担热点学校招生区域内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有户籍无房产适龄儿童等入学,学生家长可依据实际,按照相对就近原则进行选择。同时,为有效解决城区学校生源压力大的问题,在每年招生工作开始前,区教体局依据学校学位情况,对定点学校的确立进行微调。小学:枣庄市第二十九中学(小学部)、薛城区双语实验小学(西小校区)、临城实验小学、南临城小学、泰山路小学、薛城区兴城中心小学。初中:枣庄市第二十九中学(初中部)、枣庄市第四十四中学、枣庄市第十二中学、薛城区兴城盈园中学。方式1:通过登录“爱枣庄”app访问。在手机“应用市场”中下载“爱山东·枣庄”APP;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https://zs.zzsedu.cn:81/zhaosheng-h5/登录“枣庄市中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家长端”,依据适龄儿童的姓名、身份证号注册报名账号。每位适龄儿童的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重复注册无效;报名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对于已建立学籍的身份证号注册无效;非适龄儿童的身份证号无法注册。1.入学层次。报名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选择幼升小;报名就读初中七年级的,选择小升初。2.报名类型。适龄儿童父母依据我区发布政策中的几种招生类型,并结合实际如实选择。不同招生类型所需材料不同,请家长仔细阅读后,再进行选择。3.信息采集。适龄儿童父母登录系统完善相关报名信息。对于能够获取共享数据的,无需上传佐证材料。对于无法获取共享数据的或因特殊原因造成信息不一致的,应及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进一步完善相关资料信息。4.填报学校。信息采集完成后,依据我区公布的2021年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填报相应的学校。在填报学校前请再次核对采集信息是否有误,核对学校名称及学校地址。5.查看审核结果。适龄儿童父母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对于审核通过的,可查看入学须知及下载录取通知书。对于审核未通过的,适龄儿童父母依据提示信息完善报名资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区教体局统一管理,原则上在全区范围内招生。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于8月11日前,将基本办学情况、招生工作方案、招生计划等报区教体局。区教体局将依据其办学条件、办学规模、教育教学质量等因素审批招生计划。对于报名人数不满招生计划的,由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提出申请,经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跨区招生,但不得跨市域招生。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不得要求家长提供其他任何信息。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不得由学校自行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即时向社会公开,坚决杜绝掐尖行为。1.为确保招生入学材料审验的准确性,所提交的信息将与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大数据予以比对。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2.区教体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严厉查处任何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失学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