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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市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2026/03/09 栏目:区市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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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近日,全国妇联公布“2025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名单”。枣庄市市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今天,让我们走近这个团队,感受法律服务中的“她力量”。

枣庄市市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现有女性工作人员10人,占比达71%。这支以女性为主力的队伍,始终秉持“不忘为民初心、牢记尚法使命”宗旨,以“真情送法维护妇女权益·用心关怀促进社会和谐”为工作主线,持续激发“她力量”在法治服务中的独特优势。近年来,该中心先后荣获“山东省巾帼文明岗”“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织密维权网络

打造妇女儿童身边的“温情港湾”

中心构建起覆盖区、镇(街)、村(社区)的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设立11个镇街工作站、170个村(社区)联络点,同时,加强与妇联、法院、公安等单位的协作联动,建立信息共享、线索互通、联合处置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维权合力。针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痛点难点,中心创新打造“小红伞”维权品牌,组建由法律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志愿者组成的140余人“法律顾问团”,推行“1+1+N”维权模式,即1名司法行政干警+1名妇联工作人员+N名专业志愿者,常态化提供家事调解、反家暴援助、权益保障、心理疏导等精准服务。累计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女性维权讲座等活动200余场,为百余名单亲母亲、困境儿童提供帮扶,成功化解婚姻家庭纠纷90余件。2024年,中心一名女干警凭借扎实的业务能力和贴心的服务,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巾帼担当。

整合优势资源

汇聚基层法治“她力量”

充分发挥女性干警和调解员耐心细致、善于沟通的专业优势,中心创新开展公共法律“流动超市”活动,变“群众上门”为“主动服务”。法律服务车开进社区、驶入田间,设立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等“法治摊位”,提供“菜单式”咨询与调解服务,累计服务群众1700余人次,相关做法被新华网、大众日报等主流媒体广泛报道。同时,中心实施“1+2+N”法治人才培养工程,重点培育女性“法治带头人”和“法律明白人”,通过集中培训、案例研讨、跟班学习等方式,成功培育850名基层法治骨干,其中女性占比超60%,为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

畅通维权通道

传递司法为民的“暖心温度”

中心始终坚守“法援惠民生”理念,聚焦受暴妇女、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不断畅通维权通道,优化服务流程,让法治阳光温暖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为特殊群体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免经济困难审查、优先受理、优先指派,推行点援制、首问负责制,简化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全面提升服务效能,切实解决弱势群体“维权难、维权慢”问题。依托“诉调对接”机制,中心联合法院、人社等部门组建以女性干警为主的“调解小分队”,优先快速调处欠薪、家事、邻里等民生纠纷,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近三年来,中心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50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超过1万人次,为群众节省法律服务费用500余万元,帮助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其中,成功为工伤农民工贾某追回赔偿款、为残疾孤寡老人黄某维护财产权益等案例,成为法援惠民的生动实践。此外,中心深耕“法律服务 助老护老”工作,借鉴辛庄社区“一人一档”、上门服务等相关工作经验连续两年被山东省司法厅、省民政厅推介,用专业与温情守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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