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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城区2026年中小学招生报名须知
薛城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报名须知
各位家长朋友:
为方便您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及报名流程,现对招生报名工作进行如下说明。
一、报名时间
1.网络报名时间:8月17日0:00 — 8月19日24:00。
2.现场报名时间:8月20日— 21日,无法完成网络报名的,监护人携带佐证材料到对应学校办理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具体时间、相关事项以各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告为准。
二、网上报名流程
在应用市场中或扫描二维码下载安装“爱山东”APP,下载安装完成后,登录“爱山东”APP,并完成实名用户认证。
进入“爱山东”APP,首页左上角选择【枣庄市】,从【高效办成一件事】进入【教育入学“一件事”】,再选择“枣庄市-薛城区”,点击【确认,去报名】按钮即可进入招生专区。
三、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入学须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龄核验以户口簿为准。严禁招收未达到入学年龄的儿童,严禁在籍学生重复报名。七年级招生对象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严禁招收小学非毕业年级学生、初中段在籍学生,严禁小升初直升录取的学生重复报名。
适龄儿童因特殊情况确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监护人向户籍对应的招生学校提交申请,填写《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见附件4),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延缓入学手续。
四、招生范围划分
结合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划定学校的招生范围。城区小学招生范围见附件1,初中学校招生范围见附件2,招生咨询电话见附件3。
五、城区学校招生类型
(一)有城区房产类
1.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薛城区(含高新区,下同)城区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拥有合法房产的,不受适龄儿童少年及监护人户籍地址限制,提交户籍、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房产地址对应片区招生学校办理报名。
2.适龄儿童少年为薛城区户籍,与父母一方户籍共同登记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簿,且随父母长期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自有产权住房实际居住,不动产登记权利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的,提交户籍、房产证明相关材料,可到户籍地址对应片区招生学校办理报名。
(二)有城区户籍无房产类
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属于薛城区城区学校招生服务范围、监护人无房产的,提交户籍证明、实际居住佐证等相关材料,可到实际居住地址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办理报名。
(三)外来经商务工随迁子女(非本区户籍)
外来经商务工随迁子女,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不在薛城区,其监护人在薛城区合法经商、务工并实际居住。
1.经商类:提交监护人经商营业执照、公示年度报告、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居住证)、户籍证明等材料,可依据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居住证)地址,到对应片区招生学校办理报名。
2.务工类:提交监护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近三个月工资发放流水、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居住证)、户籍证明等材料,可依据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居住证)地址,到对应片区招生学校办理报名。
(四)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本区户籍)
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是指适龄儿童少年具有薛城区户籍,户籍地址不在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其监护人在城区合法经商、务工且实际居住。
1.经商类:提交监护人经商营业执照、公示年度报告、合法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户籍证明等材料,可依据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地址,到相对就近定点学校办理报名。
2.务工类:提交监护人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近三个月工资发放流水、合法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户籍证明等材料,可依据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地址,到相对就近定点学校办理报名。
(五)其他方面
1.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薛城城区内租房并迁户的,提交户籍、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相关材料,可依据房屋租赁登记证明地址,到相对就近的定点学校办理报名。
2.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持有薛城区居住证,可依据居住证地址,到相对就近定点学校办理报名。
3.原位于薛城区、高新区房产因拆迁改造搬迁,户籍登记地址仍为拆迁前房产地址的,可依据拆迁安置协议规定的安置地点,到对应片区招生学校报名;也可依据现租赁住房地址,到相对就近定点学校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户口簿、拆迁安置协议、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证明等相关材料。
4.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各类优抚对象,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区教体局审核,由区教体局统一协调入学。
5.实施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招生或转学机制,采取“长随幼”方式,统筹将兄弟姐妹安排至同一所学校就读。
6.房产认定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网签购房合同为准,房屋性质须为住宅。户籍、房产、经商务工等各类报名证明材料,有效截止时点为学校报名工作结束前。
7.无法提供规范正式报名材料的,应当提交相关辅助佐证材料,辅助佐证材料具体范围由各招生学校结合实际予以明确。
8.适龄儿童监护人须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逾期报名的,由区教体局依据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调剂入学。
9.为保障招生材料核验准确,各招生学校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大数据开展信息比对。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学校入学资格,并依规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相关单位及个人责任。
六、定点学校
1.小学招生定点学校:枣庄市金沙江路小学、枣庄市实验学校(龙吟校区小学部)、黄河路小学、双语实验小学(长江路校区)、祁连山路学校(小学部)、临城实验小学、区实验小学(南临城校区)、泰山路小学、兴城中心小学。
2.初中招生定点学校:枣庄市实验学校(龙吟校区初中部)、枣庄市第二十九中学、枣庄市第四十四中学、盈园中学、祁连山路学校(初中部)。
七、农村学校招生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由各镇街学区组织实施,招生以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为主要依据,招生时间与城区中小学同步,招生主要采取现场报名。
八、非起始年级转学
非起始年级申请转学的,由学生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至拟转入学校现场报名。非起始年级转学准入条件与起始年级入学条件保持一致。符合转学条件但拟转入学校学位不足的,由区教体局统筹调剂安排至周边就近定点学校就读。
附件:
1.薛城区2026年城区小学招生范围
2.薛城区2026年初中学校招生范围
3.薛城区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4.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
5.薛城区2026年小学直升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图文编辑|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