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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申报2026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告
关于申报2026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公告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山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等规定,现将枣庄市2026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限
即日起至2026年2月13日。
二、申报途径
拟申报单位在枣庄消防微信公众号下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附件2),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完成后,可通过现场申报、发送邮箱、邮寄送达等方式(详见附件3)向辖区消防救援机构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2025年已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符合《山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附件1)规定的,此次不再要求重新申报。
(二)符合《山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附件1)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依法向辖区消防救援机构申报。
一幢建筑物中各自独立的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凡符合界定标准的,应当各自独立申报;如建筑物本身符合界定标准的,该建筑物产权单位也需要独立申报。
(三)因调整、整合或消失且已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条件的,由辖区消防救援机构核查后从重点单位名录中予以调整删除。
(四)辖区消防救援机构对社会单位申报的信息进行核实,确定纳入重点单位管理的,应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管理系统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五)辖区消防救援机构在日常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符合界定标准,未申报的单位,应通知其在规定期限内补报。
特此公告。
附件:1.山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
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
3.枣庄市消防救援支队及各区(市)消防救援大队联系方式
枣庄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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