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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我市多个集体和个人荣获全国“敬老文明号”和“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称号
喜报!
10月29日,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表彰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的决定》,我市多个集体和个人荣获全国“敬老文明号”和“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称号。
荣获全国“敬老文明号”称号的集体
枣庄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学员管理科
枣庄市精神卫生中心
滕州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荣获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称号的个人
张 程 枣庄亲和源老年服务有限公司
陈德鸿 枣庄市民政局
邵学军 枣庄市市中区龙山路街道辛庄社区
郁 红(女)枣庄市台儿庄区自然资源局
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是由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的国家级表彰活动,旨在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推动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自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表彰活动开展以来,我市累计有13个集体和12名个人受到表彰,为推动我市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
供稿:老龄工作科
编审:办公室
















